![]() |
![]() |
| 今天是 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| 网站首页 | 电子商务研究 | 网络营销研究 | 网上开店研究 | 搜索引擎研究 | 电子政务研究 |
| 电子商务直通车 --> 文章分类 --> 电子商务研究 --> 电子商务法律 -->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年底出台 | |
|
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年底出台
电子商务直通车 发表时间:2004年11月2日 信息来源:电子商务直通车 |
|
| 为期两天的全国版权会议23日在京闭幕。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在讲话中透露,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中,计划于年底出台。该办法将重点解决网络侵权事件发生时,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(ISP)所承担的行政责任。 新技术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是世界性难题。此前,我国政府在2001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计算机软件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。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修订了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 但是,这些规定均缺乏具体操作条款,而网络侵权案件却逐年上升趋势。石宗源称,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制定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条例列入了2005年立法计划。但是,在这部法律出台前,国家版权局将于年底前率先推出相关行政条例,以规范网络环境下作品使用传播的秩序。 《条例》将对互联网侵权案件发生后,网络服务提供商(ISP)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,如何进行行政处罚,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等问题做出详细规定。即一旦发生网络侵权事件,不光网络内容提供商(ICP)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北京联通、中国网通等ISP企业也可能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。 石宗源称,有关网络法规规章的制定将为我国下一步加入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》和《世界知识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》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。 |
|
| 大部分文章摘自网上,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,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,谢谢! | [ 打印文章 ] [ 关闭窗口 ] |
| 以下是网友就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年底出台 发表的观点 |
| ·暂时没有评论! |
| 发表您的观点 |
| 资源共享 ┋ 网站声明 ┋ 联系我们 ┋ 友情链接 ┋ 站点地图 ┋ 性感内衣 11sss ┋ | 阴茎增大 |
| Copyright © 2004 ECTOOK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妇科病 情趣内衣 性交图片 春药 街舞 成人 妞妞基地 阴茎增大 五月天 人体艺术 性用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