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![]() |
|
| 今天是 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| 网站首页 | 电子商务研究 | 网络营销研究 | 网上开店研究 | 搜索引擎研究 | 电子政务研究 |
| 电子商务直通车 --> 文章分类 --> 电子政务研究 --> 电子政务分析 --> 评论:电子政务“试点”如何平稳过度到“推广” | |
|
评论:电子政务“试点”如何平稳过度到“推广”
电子商务直通车 发表时间:2004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: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|
|
| 作者:麦炳 “试点加推广”是我们在进行信息化建设中常用的一种建设模式,常常被用作解决规模大、周期长的项目的复杂及不确定问题的法宝,如果运用得当,可以有效规避风险、缩短项目周期,并节省总的建设成本。 但遗憾的是,在电子政务项目中,似乎把试点的结果推广成功的例子并不多,尤其缺乏大规模推广的例子。大部分的项目在试点之后,都偃旗息鼓,没有了下文。 问题出在哪里呢? 其实,我们经常是被自己的模式蒙蔽了。模式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。有几件在试点之后、推广之前必须做的事情,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试点结果该不该推广和怎样推广。 首先,要对试点的成果进行需求评估和分析,这是项目建设主体应该完成的工作。我们的许多电子政务项目,其实是“带病上路”的,存在着规划的局限性、概念的模糊性,甚至政策风险。试点正是使这些不确定性明朗化的手段之一。如果试点的结果不能帮助我们诊断和治疗这些“病”,那么试点做得再漂亮,也还是不要急着推广的好。 第二,要对试点结果进行技术方案的评估,这是项目承建方应该做的事情。在试点工程中,为了解决试点的主要矛盾,免不了对系统运行的网络环境、应用环境以及数据环境作一番理想化或者模拟。在真正实施项目之前,必须彻底分析这些差异,还原出项目建设的真实环境,重新对目标系统进行准确定义和评估。 第三,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。统一标准和规范是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、保证项目有序推进的必要手段。促进标准规范的设计或制定是项目主体、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的责任。电子政务项目在开始推广之前,应有一个标准化决策过程,以确定要遵从或予以扩充的标准。如果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都能采用这一思路,那么,一方面可以保证项目不游离于国家的电子政务总体规划;另一方面,电子政务标准体系也可以逐渐得到充实和发展。 第四,要对试点成果进行产品化包装。这是承建厂商应该做的事情,也可能是一个机会。利用已有组件、平台,进行必要的产品化研究和开发,加强管理,一个公司有可能就此壮大;反之,以传统的“造轮子”思维来对待大项目,公司就有可能从此掉进“项目泥潭”。 第五,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管理配套,搭好台,完善一系列机制,提供一个对项目建设和整个电子政务建设有利的环境。如果说在项目需求和标准化工作中,政府部门是参与或协调者,是主角,那么在其他的工作中,政府就应该以“搭台”为主,让位于市场规律和科学规律,建立招投标机制、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,促进项目建设和IT产业健康发展。 总之,电子政务项目的大面积实施有不同于一般IT项目的特点。在电子政务建设领域,“试点加推广”不应该是一句简单的口号,实践探索不能取代理性的分析、科学的管理和扎扎实实的技术性工作。只有项目主体、承建商、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标准化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,按照信息系统建设的客观规律办事,才能达到多赢的局面,从“试点”平稳地过渡到“推广”。 |
|
| 大部分文章摘自网上,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,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,谢谢! | [ 打印文章 ] [ 关闭窗口 ] |
| 以下是网友就 评论:电子政务“试点”如何平稳过度到“推广” 发表的观点 |
| ·暂时没有评论! |
| 发表您的观点 |
| 22ccc 言情小说 ┋ 阴茎增大 ┋ 资源共享 ┋ 网站声明 ┋ 联系我们 ┋ 友情链接 ┋ 站点地图 ┋ | 成人五月天 ┋ 妞妞基地 |
| Copyright © 2004 ECTOOK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|